以《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這樣一部行政法規來調整完全屬于民事法律關系的醫療損害賠償糾紛顯得力不從心
在目前我國所有的社會問題當中,直接與老百姓切身利益相關的,同時也是讓老百姓不滿意的行業之一就是醫療行業!看病難、看病貴已經是當今中國普通老百姓抱怨和頭疼的問題,是目前主要的社會矛盾之一。而我國目前還沒有侵權行為法或一部專門性的立法來調整醫療損害賠償糾紛,以《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這樣一部行政法規來調整完全屬于民事法律關系的醫療損害賠償糾紛顯得力不從心。
所謂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是指患者一方認為在醫療活動中因醫療侵權行為受到損害,要求醫療機構賠償損失而引起的民事糾紛。在全部醫患官司中,百分之95以上為患者狀告。患者索賠數額相差很大,少的幾百元,多則數百萬元,其中絕大多數患者都提出了精神損失的索賠主張,且精神損失索賠數額占全部索賠數額的比重比較大。
為什么會造成這種局面呢?利昂醫療認為主要有以下原因:
1、隨著醫療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就業機制的多元化,致使公費醫療的覆蓋程度越來越小,患者自費比例的加大,導致過去一些被忽略因醫療費差異而引發的選擇或者手段以及是否繼續的知情權糾紛凸現出來
2、臨床醫學特點決定了它永遠處于一種動態發展狀態,隨著各種診療手段的不斷更新,以往一些采用舊的診療手段未能發現的醫療問題或漏診、誤診問題也逐漸浮出水面,致使過去一些診療手段被徹底否定或被懷疑,部分患者以新的診療方法衡量舊的醫療效果從而提出醫療糾紛訴訟。
3、隨著患者對醫療服務范圍需求的不斷增大,希望能得到創新型內窺鏡攝像機等多種醫療設備的檢查,并呈現多樣化特點等新型服務,導致此類糾紛范圍的擴展和數量的激增。
4、個別醫護人員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偏低,態度冷漠生硬、不盡告知義務、片面追求經濟利益而不顧患者的經濟承受能力,也有個別醫務人員怕費事而不按照醫療操作常規行事,致使患者被誤診、誤治,甚至造成醫療事故,也是引發醫療糾紛的一個重要原因。
5、目前的醫療資源供需不平衡、配置不合理,一些小型醫療技術水平偏低、設備過于簡陋,患者難以信任。
6、醫療糾紛訴前解決機制匱乏。當前,醫療衛生主管部門職責淡化,沒有建立起可靠的訴前解決機制,醫患之間一旦發生糾紛,途徑就是向法院提起訴訟,使大量醫療糾紛不斷涌入法院,大大增加了法院的工作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