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
利昂醫療DR廠家的總工程師告訴大家:在2018年8月22日,國家藥監局辦公室、人社部辦公廳聯合對外發布通知,就《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征求意見稿)》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提高了考試準入門檻,對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準入學歷門檻從中專提高到大專。嚴格了管理規定,強化了對執業單位、執業藥師違法行為的監督管理,并且明確對“掛證”行為,沒收證書且三年內不予執業藥師注冊。
同期發布的《修訂說明》還對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進行了說明回應。原規定要求取得執業藥師資格的人員根據工作單位需要,可以評聘為主管藥師,但實際操作中一直沒有較好執行;此次修訂依舊保留了與職稱掛鉤的規定,以提高執業藥師隊伍的職業素養和工作積極性。
政策變化為執業藥師考試、藥店經營帶來諸多影響:學歷門檻的提高避免了考生知識的脫節,提升了高學歷人員的參考率;簡化注冊程序、延長注冊證的日期,降低了執業藥師延續注冊頻率,方便了申請人,體現出執業藥師證的價值越來越高。期待“每萬人口執業藥師數超過4人”的目標早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