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部分醫療機構設置審批作為前置條件

社會辦醫再次迎來重大利好!9部門聯合發文,取消前置審批,醫療機構審批備案制來了。

近日,利昂醫療DR廠家的總工程師了解到國家發改委官網發布重磅文件,社會辦醫再次迎來利好消息。文件內容事關未來社會資本投資大環境新動向,信息量很大,政策福利給得也很足。

2019年1月2日,國家發改委聯合民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衛生健康委、應急部、市場監管總局、中醫藥局等9部門共同發布《關于優化社會辦醫醫療機構跨部門審批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取消部分醫療機構設置審批作為前置條件,對衛生健康、中醫藥主管部門規定實行設置審批、執業登記“兩證合一”的社會辦醫療機構,其他部門履行審批手續時不得以取得衛生健康、中醫藥主管部門的設置批準文件作為前置條件。

這是繼2018年6月,國家衛健委印發文件后,深化醫療領域“放管服”領域改革的又一次重大舉措,具體有哪些優化,民營資本能夠有什么實實在在的便利和實惠。

一、環境影響方面實行審批或備案管理。

二、這些項目無須辦理相關備案手續。

三、放寬100張床位以下項目評估審查。

過去一些部門的硬性審核條件已經改成備案制,取消衛生健康、中醫藥主管部門的設置批準文件作為前置條件,在中間環節完全實現其他部門與醫療機構執業登記并聯開展,既能簡化流程,又能提高辦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