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優化社會辦醫醫療機構跨部門審批工作的通知
《關于優化社會辦醫醫療機構跨部門審批工作的通知》要求衛生健康、中醫藥主管部門要與自然資源、消防等主管部門密切配合,對社會辦醫療機構提供合理的選址布局咨詢服務,避免其反復跑腿或走彎路。
對于依法受限用于舉辦特定醫療機構、開展特定醫療服務的地點和場所盡早作風險提示,咨詢意見作為醫療機構選擇經營場所的參考,不作為終審批結論。
同時還進一步提出,城市、縣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和經批準的城鄉規劃,制定暫不改作醫療服務相關規劃用途的現有房屋設施用于舉辦醫療機構的要求細則。為降低社辦辦醫門檻,這次舉措將細節調控權交給地方,讓其自行協調解決政策操作障礙,可以說是相當給力。
另外,社會力量申請劃撥國有建設用地用于建設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因尚不能完成醫療機構執業登記、社會服務機構登記,自然資源、衛生健康、民政、中醫藥主管部門要積極協調落實劃撥用地相關政策。
利昂醫療的總工程師從新一期的全國醫療衛生機構數據上看到,民營醫療機構正以年凈增長上萬的速度迅猛發展。社會辦醫的崛起勢如破竹,相信在政策地不斷推動下,民營醫療(DR廠家等)資本市場將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