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成高質量醫保制度已成為我國醫保改革與制度建設的核心使命
建成高質量醫保制度已成為我國醫保改革與制度建設的核心使命。
需盡快優化現行制度安排,改變政策僵化局面,有序構建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推進法制建設、推進創新型醫療器械如內窺鏡攝像機的發展等。
我國醫保制度覆蓋率已穩定在百分之95以上,初步實現了全民醫保的基本目標,醫用DR的大力普及,13億多人口的醫療負擔在持續減輕。然而,醫保制度的質量并不令人樂觀,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醫保個人賬戶的結構性缺陷仍未矯正。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的設置完全違背了醫保應遵循的大數法則與互助共濟原則,帶來了一系列的不良效應。
即醫保制度仍處于群體分割與低層次統籌狀態。人民群眾被分為職工與居民兩大群體,大多數地區仍處于縣級統籌層次,既損公平也增加了制度運行成本。
主體各方責任分擔失衡。用人單位與政府承擔的籌資責任不斷擴大,平均占比在3/4以上,個人責任已相對下降到不足1/4。
醫保基金結余過高且基金余缺兩極分化。全國醫保基金結余高達2萬多億元,足可以支付全國13億多人口20個月的醫保費用,意味著籌資總規模大大超過了醫保實際需要;一些地區醫保基金大量閑置貶值,一些地區卻陷入收不抵支困境。
政策僵化現象不易改變。如退休人員不繳費是20世紀90年代針對養老金偏低且歷史貢獻巨大的老一代退休人員的政策,卻延續到現在的退休人員且無止境,帶來的是退休職工與老年居民的不平等,并必定日益影響到醫保制度可持續發展。
多層次醫保體系并未形成。商業性醫療或健康保險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市場、社會資源得不到調動,也無法滿足高收入群體更好水平的健康保障需要。
醫保與醫療、醫藥缺乏配合,有時還存在著效果對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