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強勢介入藥品集中采購,讓行業充滿期待。
利昂醫療的總工程師發現隨著醫保機制從項目付費制度到復合付費制度的改革推進,按病種和人頭付費將成為主導。在這種情況下,藥品采購價與醫保支付價緊密掛鉤,醫保部門作為支付方的議價能力將大大提升,醫療機構由于藥品耗材從利潤變為成本,議價的意愿和能力也將大大提升。綜合分析,未來我國藥品集中采購將呈現十大發展趨勢:
一是降價和控費依然是集中采購的主要目標。醫保籌資增長率降低與醫療費用快速增長之間的矛盾尚未解決,控費和降價依舊是未來醫改的核心,而藥品集中采購則是實現降價控費的重要途徑。
二是藥品集中采購政策進入新一輪調整期。2018年機構改革對政府部門職能進行了重新規制和調整,新組建的國家醫保局負責“組織制定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相信新部門一定會在過去近20年的藥品集中采購經驗基礎上提出新思路。
三是藥品集中采購方式將更加多樣化。國家鼓勵進行藥品集中采購創新探索,允許醫改試點城市自行采購藥品,鼓勵跨區域聯合采購和??坡摵喜少彽取8鞯匾苍诓粩鄧L試新型集中采購模式,如GPO采購、跨區域聯合采購、多種形式的價格談判等,且試點范圍不斷擴大。
四是“直接掛網+議價”成為各地主流模式。省級集中采購項目普遍采用了陽光掛網模式,這也為多種形式的議價提供了土壤。省級掛網價逐漸成為入市門檻,擁有定價權的是醫療機構、醫聯體等議價主體。未來“直接掛網+議價”采購模式出現頻率可能更高。
五是量價掛鉤、價格動態調整等成為普遍要求。國家多個醫改綱領性文件均提及要“堅持集中帶量采購原則”,分析各?。▍^、市)目前的集中采購政策,量價掛鉤、價格聯動已被普遍使用??偨Y日本和我國臺灣地區的經驗,價格動態調整已經成為控制藥價上漲的手段,近年來很多省(區、市)也采取了這種做法。
六是醫療機構參與集中采購的積極性大幅提升。在“醫??刭M”的大背景下,“結余留用、超支分擔”已經成為現階段醫保支付的政策要求,醫療機構采購主體地位不斷凸顯,這將大大調動醫療機構參與集中采購的積極性。
七是如同內窺鏡攝像機之類的醫械,藥品集中采購與醫保改革結合越來越緊密。醫保改革的核心是實現從單一付費向復合付費方式轉變,按病種、人頭、床日付費等新型付費制度將廣泛推廣。按照目前的政策安排,2020年前所有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都將實施臨床路徑,而上述措施與集中采購的關系越來越緊密。近兩年,上海、福建、浙江、安徽、山西、甘肅等省市醫保部門已經積極參與到集中采購的政策制定和執行中,福建還開展了醫保支付價格下的陽光采購。相信新組建的國家醫保局一定會將醫保和集中采購政策更加緊密地結合起來。
八是跨省聯盟采購模式成為政策引導。從相關文件提出探索跨地區聯合采購后,三明聯盟、京津冀聯盟、陜西等十三省聯盟、華東四省一市聯盟、粵鄂聯盟等相繼成型,國家醫保局也推出了11城市采購聯盟。在國家政策對跨地區聯合采購的態度由“探索”升級為“鼓勵”后,未來還將衍生出更多的合作模式。
九是醫藥領域“兩票制”推行,流通格局改變。2018年藥品“兩票制”在全國范圍內已經實施,近期國家醫改工作又提出逐步推行公立醫療機構高值耗材“兩票制”。雖然“兩票制”實施中面臨的問題很多,但至少在目前,政策不會放松要求。
十是GPO采購模式或將迎來發展春天。從美國GPO百多年的發展歷程和我國臺灣地區1995年進行的健保改革看,按病種付費制度催生和推動了GPO的繁榮發展。2018年是我國醫保制度變革年,按病種付費是重要抓手,這也將推動我國GPO采購模式的深化和快速發展。2016~2017年,上海、深圳等地進行了GPO試點,且試點范圍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這種政府主導的GPO為藥品集中采購改革積累了經驗。我們有理由相信,未來以市場為主導的第三方GPO將會出現,且可能分化出醫聯體、藥店、流通企業、PBM(藥品福利管理)等多種方式,GPO的春天即將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