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患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是客觀存在的

利昂醫療的總工程師覺得在純粹的市場機制條件下,對于醫療行業而言,由于外部性的存在與人力資本投資的不足,社會資源無法自然地達到優配置,即存在較為典型的“市場失靈”問題;此外,起點平等或基本能力平等意義上的社會正義,也不可能全然憑借市場機制加以實現。這就產生了政府干預——甚至政府通過公立機構進行直接控制的社會需要。

正是基于上述理由或考慮,或許還“添加”了一些對于西方發達社會的所謂觀察與體驗,某些學者便心安理得地提出了醫療行業要由“政府主導”的理論邏輯和政策主張。本文并不打算就這種邏輯和主張展開直接的批評與否定,因為僅就“政府主導”確切含義的界定與厘清,很可能陷入無休止的“扯皮”之中。至于它的提出是否受到利益集團的影響或左右,只能猜測而無法認定,當然也無須猜測和認定。由于醫療服務在本質上屬于私人物品,以及政府介入(公立機構)的正當性具有較為明確的范圍與邊界,即使存在著一定程度的市場失靈,仍然需要以市場機制作為基礎。

市場機制的基礎性地位(或作用)在此可以簡要地表述為:由于醫療服務具有排他性、競爭性和可分性,任何個人或機構——在一定的“技術”保證下,均有競爭性地提供這種私人物品的合法權利。顯然,競爭權利的充分保障以及(由此)競爭格局的普遍形成,構成市場機制基礎性地位的核心內涵與指征。

提供醫療服務的私立機構不排斥以盈利為目標;這些機構既可作為要素投入的買方而展開競爭,又可作為產品或服務的賣方而展開競爭(包括價格競爭、質量競爭等);生產要素可以在不同的機構之間自由流動;不存在歧視性地阻礙生產要素或機構進入醫療行業的制度性壁壘;允許并保障自由契約基礎上各種行業性協會的合法存在。

在一定的法律制度約束下,公眾可以自由獲得物品或自由獲取利益,是人類文明社會的基本特征之一。如同競爭性地提供彩電、冰箱等產品或者理發、美容等服務,任何個人或機構——在一定的“技術”保證下,照樣可以競爭性地提供醫療服務。

眾所周知,醫生之間的“水平”有高低之分,醫生的診治活動也有一定的風險。這樣,由權威醫生所組成的特定的醫師協會,針對同行醫生水平的評價(如職稱評定)以及醫療意外性質的裁定(如疾病的嚴重性、醫療差錯、醫療事故等),則構成一種有效的制度設計。當然,在充分競爭的市場環境下,這些醫師協會不受醫療行政部門之掌控。

全科醫生和專科醫生之間存在著分工與協作。

除醫師協會之外,將醫患之間的信息不對稱變換為同行之間的信息對稱的另一制度設計,則是諸如保險公司的“第三方”的引入。由于公眾患病的不確定性以及醫生診療的風險性,在西方發達國家——無論公眾還是醫生,均會購買一定數額的商業保險以備所需。

總之,醫患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是客觀存在的。就像是DR廠家之類的醫療行業間,通過市場的充分競爭,總會自然形成有利于消除這一問題的制度安排。而且,只有通過市場機制的充分作用,醫患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所造成的負面效應,才可得以實質性地克服與消除。

面對競爭,本土企業當然不會輕易將市場拱手相讓

財政支持的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項目投入主要用于支持中西部地區及東部貧困地區的基層醫療機構,而鄉鎮衛生院更是被支持。

在我國眾多鄉鎮衛生院中,很大一部分的水平差強人意,個別衛生院還處在體溫計、血壓計、聽診器“老三件”當家的狀態下。鄉鎮衛生院亟需脫離醫療器械裝備水平低下的窘境。農村和社區醫療衛生機構,尤其是農村醫療衛生機構設備配置的提升,將催化醫療器械低端市場的蓬勃發展。

讓人人享有基本衛生服務,在城市完善社區醫療服務體系,在農村推進新農合,建立起基礎設施比較齊全的農村衛生服務網絡,這是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標,使得基層醫療市場的巨大潛力得以呈現。許多企業看好低端市場,紛紛把未來的戰略向這一領域傾斜。

政府和老百姓關注共同關注的焦點,也就是未來市場的需求點

面對如此巨大的醫療服務需求,利昂醫療表示,而目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等基層醫療機構所配備的醫療設備遠不能滿足。要實現基層醫療的發展,需要政府、醫療衛生機構和企業一起參與。在參與中盡到企業社會責任的同時,商業利益也自然能夠實現。

令人深思的是,相比跨國企業在低端市場的活躍,擁有地利之便的部分本土企業對此視而不見。與此同時,跨國公司進入這一市場卻走著富有地方特色的本土化道路。

事實上,在高層次醫療器械市場,本土企業也顯得有些尷尬。但是在低端市場,國內數千家醫療器械企業有低成本等系列優勢。在常規設備如醫用DR設備、透析設備等領域占據較大份額。然而,隨著國際巨頭的殺入,原本在低端市場“睡安穩覺”的本土企業也不能高枕無憂了。

跨國企業主要經營高層次醫療器械,在低端市場不太可能有太大的動作,低端市場客戶也接受不了他們的價格。而事實上,這只是本土企業對跨國企業的產品和經營思路產生的錯覺。

如果本土企業不能在這場競爭中爭到一席之地,那么,中國的醫療器械市場將可能被跨國巨頭所瓜分。面對競爭,本土企業當然不會輕易將市場拱手相讓,爭戰在所難免。
對此,本土企業反應不一。

雖然我們的技術力量相對薄弱,但是操作靈活,成本低,有價格上的優勢。本土中小型企業要想在肉搏戰中占據一席之地,須推動產品創新和營銷思路創新,同時,企業也需要一種新的配送思路。

從一定程度上說,在高層次醫療器械市場吃了不少敗仗的本土中小型企業,已經不容許自己再失去低端市場這塊陣地。

要建立多元化的醫療設備維修保障體系

在醫療機構中,擁有多少種醫療器械,尤其是大型的醫療設備,比如懸吊DRU臂DR;這些醫療器械中,有多少醫療器械適當的維護和保養;有多少醫療器械發生故障時,能及時正確的維修;有多少醫療器械因為維護和維修不當,不僅不能發揮他們的作用,還有可能給患者帶來傷害。醫療維修產業成為業內關注的一大焦點。

中國的醫療設備維修已經長大成一個產業。。

這個市場容量很大。但大型醫療設備是一種特殊商品,其質量的好壞直接關系到人們的生命,大型醫療設備的售后服務問題更是重中之重。這一關把不嚴,就會威脅到患者的生命健康,同時也會造成無法挽回的不良影響。因此,良好的大型醫療設備售后服務是保障設備運轉的關鍵,更是健康運營的重要因素。但目前在這個領域中,令人困惑的問題還不少。醫療器械售后服務公司的服務通常被認為應該是免費的,從提供維修的配件中賺取價差成為這些公司主要的盈利手段。這樣一來,售后服務提供商就變成醫療設備配件銷售商,為追求更高的利潤,其服務水準往往低于及格線。

雖然目前醫療設備維修產業的發展還面臨著一些問題,但隨著中國醫療衛生保障能力的提高,對醫療設備的需求也必然增加,由此帶來的快速發展是必然的趨勢。

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醫療設備維修市場的監督。在生產和流通環節,大型醫療設備處于政府強大的質量監管之下,但在售后服務環節,作為醫療設備的質量管理主體卻缺乏相應的管理意識和能力,其他部門的監管也存在一定的空白,而這正是導致我國大型醫療設備質量管理鏈條斷裂的主要原因之一。對醫療設備維修機構嚴格的資格準入門檻,對其日常工作進行嚴格的管理,不僅能確保醫療設備的正確使用,更能有力保障患者的生命。

要建立多元化的醫療設備維修保障體系。

一些新的醫療設備保障方式開始出現。例如有的地方出現了醫療設備保險,給醫療設備上保險,一旦出現問題,由保險公司負責維修的費用。誰能提供高質量、規范化、個性化的醫療設備維修服務,誰就能像利昂醫療一樣在這個市場的競爭中脫穎而出。

醫療器械行政處罰的種類的分析探討

在醫療器械日常監管過程中,不管是DR廠家還是氣腹機廠家經常會遇到行政相對人發生不同類型的違法行為。對于這些違法行為,藥品監管部門有權利也有義務進行糾正,而行政處罰就是執法人員常用的合法的手段之一。根據《行政處罰法》第八條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利昂醫療對醫療器械行政處罰的種類做一分析探討。

一、警告。警告是指行政機關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或不履行法定義務的當事人做出的譴責或告誡,它一般適用于情節輕微或未構成實際危害后果的違法行為,警告處罰適用于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如《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分別對生產不符合標準的醫療器械、使用不符合規定的醫療器械或從無合法資格企業購進醫療器械、重復使用一次性醫療器械的或對應當銷毀未進行銷毀的、提供虛假臨床驗證報告的、檢測機構參與同檢測有關的活動或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的等違規行為,情節輕微的,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警告作為一種行政處罰,為了與行政處分中的告誡相區別,應以書面形式做出。警告是一種要式行政行為,警告處罰決定書須指明行政相對人的違法行為,并向本人宣布后送達本人。

二、罰款。罰款是指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主體依法強制違反法律規范的行為人在一定期限內向國家交納一定數額的處罰形式。罰款是剝奪當事人某些財產權的一種處罰,其根本目的不是通過行政強制力更多地獲取財物,而是通過征繳行政相對人一定的財物使其在經濟上受到損失從而實現教育、懲戒的目的。

在實施罰款的行政處罰時,要注意做到過罰相當,不濫施罰款處罰;在用語上應注意與罰金的區別。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違法所得是指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主體依法將違法行為人違法所得收歸國有的處罰形式。筆者認為,這里的“違法所得”具體包括:1.違法生產、經營活動獲得的貨幣收益,包括各項成本和利潤;2.違法生產、經營活動所獲得的實物收益,如以貨易貨的物物交換所獲得的實物,如原料、成品、工具及其他物品;3.違法生產、經營活動所獲得的實際存在的債權。

四、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非法財物是指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主體依法將違法行為人的非法財物收歸國有的處罰形式。這里的“非法財物”是指違法者用于違法活動的貨幣和違法工具、物品、違禁品等。

五、責令停產停業。責令停產停業是指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主體責令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行政相對人停止生產經營活動或其他業務活動的處罰形式。

在醫療器械監督行政處罰中,責令停產停業一般適用于:1.生產、經營者實施了比較嚴重的違法行為,如《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規定的責令停止生產或責令停止經營的行政處罰。2.從事生產、經營已經或可能威脅人的生命健康的醫療器械,如《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三十九條所規定的責令停止生產或經營的行政處罰。

在具體執法中,還需注意其與暫扣許可證的聯系與區別。二者的相同之處在于都是讓當事人在一定時期內停止生產經營或者其他業務活動。區別在于:1.形式不同。暫扣許可證是因暫時扣留許可證而中止生產經營或者其他業務活動;而責令停產停業是許可證仍在行政相對人手中,只是因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而中止了生產經營或其他業務活動。2.適用范圍不同。暫扣許可證不僅適用于固定的還適用流動的生產經營或者其他業務活動的行政相對人;而責令停產停業僅適用于固定的生產經營或者其他業務活動的行政相對人。

六、吊銷許可證。吊銷許可證即藥品監管行政機關撤銷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行政相對人從事某種活動的許可憑證。

七、吊銷(撤銷)注冊證書。注冊證書,是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批準并發給生產企業生產某種醫療器械的證明文件。具有《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的生產企業,只有在取得注冊證書后方可生產該產品,并且應依法生產,如果違法生產并且情節嚴重的,將會受到吊銷或撤銷產品注冊證的行政處罰。

八、撤銷臨床試用或臨床驗證資格。即有該項行政處罰權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承擔醫療器械臨床試用、臨床驗證的醫療機構提供虛假報告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做出的行政處罰。

九、撤銷檢測資格。撤銷檢測資格,即藥品監管部門對醫療器械檢測機構及其人員從事或者參與同檢測有關的醫療器械的研制、生產、經營、技術咨詢,或者出具虛假檢測報告,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的行政處罰。

體內有濕氣的人一般有如下表現

很多人或許會有這樣的體會:每天總是睡不醒,上班打哈欠,上課打瞌睡,成天昏昏欲睡,做事都提不起精神,回家后,立即躺在床上,渾身無力。

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利昂醫療告訴你這都是體內濕氣惹的禍。體內有濕氣的人一般有如下表現:

1、嗜睡貪睡

2、大便溏瀉

3、舌苔厚膩

4、腹部肥胖

5、怠惰嗜臥

6、下肢沉重

7、脘腹脹滿

8、精力下降

9、情緒抑郁

10、痰多而粘。

俗話說“千寒易除,一濕難去”。那么怎樣才能去除體內濕氣呢?

1、要經常性運動。運動可以舒緩壓力,加速濕氣排出體外。現代人動腦多、體力消耗少,加上長期待在密閉空調內,很少流汗,身體調控濕度的能力變差,跑步、健走、游泳、瑜珈等運動,有助氣血循環,增加水分代謝。

2、飲食要清淡適量。生活中飲食要適量、均衡飲食。生冷食物、冰品或涼性蔬果,會讓腸胃消化吸收功能停滯,不易無限量食用。如生菜沙拉、西瓜、苦瓜等,在烹調時加入蔥、姜等,降低蔬菜寒涼性質。

3、避免環境中的潮濕。日常生活減少暴露在潮濕環境中,比如不要直接睡地板;潮濕下雨天減少外出;不要穿潮濕未干的衣服;水分攝取要適量。

4、要定期體檢,必要時可以用內窺鏡攝像機檢查。

近期,急性胰腺炎患者激增,其中大部分與飲食不當、盲目進補有關

近期,急性胰腺炎患者激增,其中大部分與飲食不當、盲目進補有關。

利昂醫療的總工程師介紹,受到“入秋三分虛,進補正當時”等傳統觀念的影響,不少人選擇通過“貼秋膘”的方式進補,殊不知如果在短時間內大量進食,易引發消化系統病。近期,科室收治了70多例急性重癥胰腺炎住院患者,其中一些患者出現了呼吸、循環等多器官功能衰竭等癥狀。

本身患有糖尿病、高脂血癥的人如果不注意控制血糖和血脂,極易誘發胰腺炎,臨床以急性上肚子痛、惡心、嘔吐等為特點,有不適及時去診察,內窺鏡攝像機是您的好幫手。輕者以胰腺水腫為主,少數重者會出現胰腺出血壞死,引發腹膜炎和休克,重性胰腺炎患者的死亡率高達百分之30以上。

患有膽結石、膽囊炎等膽道基礎病以及血脂高的人群應盡量避免飲酒及過度進食高蛋白、高膽固醇、高熱量、重口味的食物,以免造成急性重癥胰腺炎。胰腺炎患者在康復后有可能會復發,因此患者出院后應及時調整飲食習慣,多補充蔬菜、水果和薯類,飲食不可過量,少吃海鮮、肥肉和內臟,堅持鍛煉,控制體重,降低血脂。

落實《關于加強兒童醫療衛生服務改革與發展的意見》有關要求,增加兒科醫療資源供給

近日,利昂醫療了解到,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召開專題新聞發布會,介紹兒童白血病救治工作。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要為人民群眾提出全周期的健康服務。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認真履行職責,特別關注人群,促創新醫療器械,如氣腹機等的發展,包括貧困人口和兒童,先后出臺了很多政策,各地、各單位也積極探索,在實踐中積累了很多好的經驗和做法。

近期,聯合有關部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工作的通知》《關于開展兒童白血病救治管理工作的通知》。這兩個文件是專門針對農村貧困人口和兒童的。

在總結借鑒農村貧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針對兒童白血病開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診療方案不斷完善優化,通過醫聯體和遠程醫療等方式,使兒童白血病同質化水平大幅提升。近10年,兒童白血病5年以上生存率上升近百分之10,總體接近百分之90;兒童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5年無病生存率可達百分之90以上,接近發達國家和地區水平。我國科學家研發的維甲酸聯合砷劑方案,在全世界范圍內廣泛應用。

通過推行單病種定額收費和醫保定額支付等措施,有效提高了白血病患兒醫療保障水平。從2017年初到2018年9月,貧困白血病患兒實際報銷比例由百分之49提升到百分之81。

落實《關于加強兒童醫療衛生服務改革與發展的意見》有關要求,增加兒科醫療資源供給。

下一步將通過醫聯體的建設,分級診療的推進和遠程醫療服務的推進,來進一步提升兒科的醫療服務診療能力和水平,以及各地醫生的同質化診療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擴大兒童醫療服務資源的供給。

各省級藥品監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主動作為,按照通知要求梳理改革事項

11月9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的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證照分離”改革要求做好醫療器械上市后監管審批相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要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國發〔2018〕35號)文件要求,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做到放管結合、放管并重、寬進嚴管,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推動部分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例如DR廠家)行政審批事項改革。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藥品監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從以下四方面扎實推進此項改革。

一是統籌推進,確保改革任務落地。要認真梳理“證照分離”改革與“多證合一”等其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的內容,明確任務,統籌部署,協調推進。要通過加大制度創新和政府職能轉變,盡可能減少或整合現有的審批發證。對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有關改革舉措應在法律框架內實施。

二是簡化流程,提升審批服務水平。要深化行政審批標準化管理,細化各類審查要求,精簡審批環節,優化審批流程。一要優化窗口辦理程序。負責醫療器械行政事項審批的部門,要結合行政區域實際,整合業務辦理窗口,力爭實行集中統一受理,并在門戶網站、受理場所公示相關流程和時限要求;要積極探索網上業務辦理模式,網上申請,網上審批,一次告知,一次辦結。二要壓縮審批時限。在保證審批質量的前提下,進一步簡化審批步驟,將法定審批時限壓縮三分之一。三要推進在線服務工作。進一步完善和優化行政審批系統,精簡材料審核過程,鼓勵使用在線核驗證照等方式,節約審批成本。及時公開審批進度,方便申請人查詢。

三是放管結合,營造公平公正市場環境。要創新監管舉措和手段,強化事中事后監管。要依法依規、合理設置審批條件和標準。對于涉及醫療器械質量的審批事項務必嚴格把關,注意防止出現簡化流程、提升服務后降低審批標準現象。要結合“三定”事權劃分,明確“誰審批誰監管”原則,加強對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的監督檢查;進一步強化風險和隱患的排查,壓實責任,多措并舉提升監管成效。要做到放開準入和嚴格監管相結合,督促從業者持續合法合規,守住醫療器械產品質量的底線。

四是部門協作,強化信用體系建設。建立行政許可事項申請人的信用管理制度,將提交虛假材料、違背承諾或取得許可后嚴重違反許可要求的申請人,納入信用“黑名單”向社會公示,在其申辦其他審批事項時予以聯合懲戒,并推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成員單位實施聯合懲戒。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發揮社會引導和輿論監督作用,讓違規失信者受到嚴懲。

利昂醫療的總工程師表示通知強調了,各省級藥品監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主動作為,按照通知要求梳理改革事項,制定改革具體措施,明確責任人,細化服務管理措施,落實審批改革要求。

新修訂的《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程序》完善了適用情形

為貫徹實施《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貫徹落實《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和國務院《關于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意見》,國家藥監局積極實施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批程序,鼓勵醫療器械研發創新,取得了良好成效。

利昂醫療的了解,早在2014年2月7日,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批程序(試行)》,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針對具有我國發明、技術上具有國內創、國際高水平,并且具有顯著臨床應用價值的醫療器械設置特別審批通道。該程序的實施對醫療器械研發創新、新技術推廣應用、產業高質量發展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

為深入推進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醫療器械創新,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激勵產業創新高質量發展,鼓勵內窺鏡攝像機等創新設備的發展,國家藥監局多次開展調研,組織專題研究,多方征求意見,對程序進行研究修改,于近日發布了新修訂的《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程序》,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程序》完善了適用情形、細化了申請流程、提升了創新審查的實效性、完善了審查方式和通知形式,并明確對創新醫療器械的許可事項變更優先辦理。
修訂的《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程序》,程序設置更為科學,有利于提升創新醫療器械審查效率,為鼓勵醫療器械產業創新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從藥和器械復合方式的角度來看,含藥醫療器械主要分為以下兩種類型

近年來,研發人員和申報企業對在醫療器械中加入藥的設計日益增加,不僅針對國產醫用DR一類的醫療器械,針對含藥醫療器械產品的相關咨詢和申報數量也越來越多。本文對該類產品研究資料技術審評中的關注點進行了歸納,供相關人員參考。

利昂醫療的總工程師就帶著大家一起來看看對含藥醫療器械的監管情況——

含藥醫療器械是指已有明確屬性界定,按照以醫療器械作用為主的藥械組合產品來管理的產品,不包括如酒精棉簽等,亦不包括所含藥為新化學物質的產品(對于新化學物質評價,其考慮因素應更為多)。這類產品屬于按照醫療器械注冊申報的藥械組合產品,牽頭進行技術審評,需要聯合審評的則注冊申報資料轉同步進行審評,雙方分別完成審評工作并出具審評結論,然后進行匯總并做出總體評價,出具審評結論后轉入總局醫療器械注冊管理司進行行政審批,終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書。

含有藥的器械與不含藥的器械在原材料、生產工藝、產品性能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二者屬于不同的注冊單元,建議分別進行注冊申報。
含藥醫療器械的主要類型——

從藥和器械復合方式的角度來看,含藥醫療器械主要分為以下兩種類型:

藥作為器械的涂層:如藥涂層的體外循環管路、靜脈導管、導尿管、補片、醫用手套等。

藥作為器械的材料組成成分:如藥浸漬的靜脈導管、腦脊液分流管路等,含有藥的骨科/ 口腔科充填材料、敷料、體外生殖產品、醫用縫合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