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人民群眾對醫療保障的迫切需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

雖然商業保險參與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取得了一定進展,但與人民群眾對醫療保障的迫切需求不相適應,與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不相適應。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中,商業健康保險發展滯后,存在一些突出困難和問題。

一是認識還不到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形成,政府對市場及其作用的認識還有待于深化。一些政府部門忽視商業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對商業保險的認識還停留在“賺錢”的層面,對充分發揮商業保險在健全醫療保障體系中的作用缺乏深入理解,主動運用市場機制和商業保險的意識不強,甚至對商業保險參與社會管理服務還存在抵觸情緒。如商業保險參與新農合能夠將其技術、服務網點和風險管理等優勢轉化為新農合的經辦資源,提高制度效率,這一點獲得了國務院領導的高度肯定。但目前保險業參與新農合難以獲得相關配套政策支持,有些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存在偏見,設置準入障礙。

二是定位不明確。在原有的醫療保障制度框架下,社會醫療保險與商業醫療保險之間邊界不清晰,政府責任與市場機制沒有明確界定,這主要表現在社保部門直接舉辦企業補充醫療保險。這種做法一方面擠占了商業保險在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中發揮作用的空間,阻礙了商業健康保險的發展。另一方面,加重了困難企業的經濟負擔,影響了制度的公平,降低了體系的運行效率。尤其是社保機構一家包攬基本醫療基金和大額補充醫療基金,容易造成資金混用等財務風險。

三是配套措施還不到位。一是沒有稅收方面的支持政策。國際經驗表明,稅收優惠是拉動商業醫療保險發展可靠的政策杠桿,但目前我國還沒有出臺鼓勵企業和個人購買商業醫療保險的稅收優惠政策。二是缺乏醫療基礎數據。商業醫療保險產品開發和經營管理都需要基礎精算數據。但目前醫療機構、社保部門和商業保險之間,沒有建立信息發布和數據共享機制。這一方面加大了商業保險的經營風險,另一方面不利于形成社會合力,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上漲。

利昂醫療的總工程師給出了一些政策建議:

一是在制度設計上明確商業健康保險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中的地位。建立醫療保障體系是一項艱巨復雜的系統工程,關鍵在于設計科學合理的制度框架。應從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從整合社會醫療衛生資源的角度,打破行業和部門利益,建立起穩定的平衡和制約機制。醫療保障體系應該是多層次的,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都應處于重要的地位。社會醫療保險遵循廣覆蓋原則,解決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問題,推廣推進醫用DR等基礎醫療設備,保證社會公平;商業健康保險遵循自愿配置原則,解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以外的需求。

二是合理劃分政府與市場的作用,明確商業醫療保險的發展空間。政府與市場的功能明確、界限清晰,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才能緊密銜接,協作,形成整體。根據我國國情實際,政府舉辦的社會醫療保險應提供基本醫療保障,合理設定封頂線和報銷比例,承擔有限的保障責任,同時應不斷擴大覆蓋面,努力提高醫療保障體系的公平性。對于基本醫療以外的醫療保障需求,屬于市場范疇,應發揮市場機制作用,通過商業醫療保險的途徑解決。

三是明確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化,社保機構盡快退出企業補充醫療保險領域。針對社保機構強制舉辦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情況,應明確鼓勵企業和個人通過參加商業保險解決基本醫療保障之外的需求。社保機構應有序退出企業大額補充醫療保險經營領域,由具備相應經營管理和服務能力的商業保險機構逐步承接這項業務。

四是完善和落實配套支持措施。在稅收政策方面,一是目前我國已出臺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百分之4稅前列支的政策,在明確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化經營條件下,落實此項政策,既支持了商業保險發展,也不會增加財政負擔。二是在財力允許的條件下,可考慮對企業和個人購買商業醫療保險給予減免稅收的政策。

在促制度之間銜接方面,一是加強基礎醫療數據共享,整合相關行業醫療數據資源,構建我國病發生數據庫和醫療費用數據庫,建立穩定的數據共享和更新機制。二是支持商業保險與醫療機構建立“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制約機制,解決醫療風險管控難題。三是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要建立協調合作機制,在覆蓋人群、目錄范圍、保障水平等方面緊密銜接,促商業保險提供補充醫療保險產品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