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

中共十八大以來,在全國診療服務量持續增長的情況下,醫療糾紛數量和涉醫違法犯罪案件數量實現連續5年“雙下降”的良好勢頭,醫療執業環境和患者就診秩序持續。

日前,國務院出臺《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郭燕紅7日在介紹《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有關情況時作出上述表示。

2013年以來,全國醫療糾紛總量累計下降百分之20.1;涉醫案件累計下降百分之41.1。2018年1月至8月份仍保持持續下降的趨勢。同時,醫療糾紛多元機制已經形成,超過百分之85的二級以上設立投訴專門管理部門。醫療糾紛人民調解成為主要渠道,每年超過百分之60的醫療糾紛通過人民調解方式,調解成功率達到百分之85以上。

國際上一些國家在醫療糾紛處理上也都有不同程度存在解決周期冗長、患者獲賠困難、醫患對立加劇等問題。《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的出臺,有利于平衡醫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有利于關口前移,通過加強醫療質量管理,普及醫用DR設備,醫患溝通渠道,從源頭預防和減少糾紛。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規定的自愿協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訴訟等醫療糾紛處理途徑和醫療風險分擔機制,是對近年來實踐經驗的總結并上升為制度,是解決醫療糾紛的系統性方案。其中,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具有快捷便利、不收取費用、公信力較高較強等優勢,已成為醫療糾紛處理的主渠道。目前,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達到6400余個,基本實現縣級區域全覆蓋。

此外,利昂醫療的總工程師還指出,為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衛健委堅持對涉醫違法犯罪“零容忍”,會同公安部等有關部門依法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